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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感謝元棨實業有限公司聘任陳律師擔任終身常年法律顧問】

元棨實業有限公司是我國第一家專門製造紙棧板的公司

客戶群遍及全國各上市櫃公司及中小企業

稱他為紙棧板龍頭也不為過


紙棧板具有讓你想像不到的承重力

更不同於傳統的木棧板、塑膠棧板

具有回收、重複使用的環保特色

近年環保意識逐漸抬頭

全球皆已開始要求進口貨物須以紙棧板包裝,否則一律退貨

當然,元棨公司除了生產CP值極高的紙棧板外

也生產相關紙類商品,例如:紙書櫃(很新奇吧👍)

甚至還有喵奴專用:孝敬喵皇的貓抓板😻

這麼厲害的公司,一定要介紹給大家知道!

附帶一提

元棨公司的陳總經理毛筆字堪稱一絕🤤

歡迎大家提早來電,預約明年的春聯

陳總經理表示:春聯是免費結緣的喔🥳

元棨紙棧板


───彼得律師分隔線─────


【口罩之亂也吹進紙類產業?!】

「武漢肺炎疫情爆發,由於疫情快速擴散,而使得全台民眾為防疫而瘋搶口罩。但日前網上卻傳出衛生紙原料拿去轉作口罩,未來恐短缺漲價,引起部分民眾搶購,掀起「衛生紙之亂2.0」。對此,昨(9)日刑事局也終於抓獲製造假消息的來源,更曝光了其中一名元凶的身分。」(引自109年2月10今日新聞NOWnews新聞報導)


近期武漢肺炎使得人心惶惶

網路上衛生紙短缺的假消息

更讓紙類產品業不免心生「需不需要囤積大量紙類來防範之後沒有貨可以生產」的疑慮😓

造成陳總經理憂心忡忡😰

因此,陳總經向陳律師詢問:「在網路上散佈假消息有沒有法律可管?」

答案是:「有法律規範可管;但,是不是一散佈就會違法?答案則為不一定!」


散佈假消息所可能違反之法律為:

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:『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:……五、散佈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。……』」


此法條的白話意思就是:

「對於不存在、不明療、不清楚以及不確定的消息,切勿利用任何方式傳送給任何人,尤其是以LINE傳遞給親朋好友。倘若該消息足以造成社會大眾恐慌、混亂(如上述新聞報導之搶購衛生紙潮),那國家只好『合法暴力討債』了!」


至於說是不是只要未經查證散佈謠言就要罰錢?答案是不一定!

此部分仍要個案觀察謠言之內容而認定是否有違法


白話說

若消息內容連三歲小孩都知道是假的

縱然內容事實上為虛構謠言

也因為大家都深信消息為假

而導致該消息明顯不足造成社會恐慌、混亂

像是「拿橡皮筋朝天空發射,可以將飛機擊落」等謠言即是


當然啦

若哪天大家開始相信「拿橡皮筋朝天空發射,可以將飛機擊落」是真的

而開始對於拿橡皮筋朝天空射的行為感到恐慌

或是有禁止業者販賣橡皮筋之情形時

那就可能會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之情形了💁‍♂️


附帶一提

謠言消息之內容為何,也可能進一步另有違反其他相關規範之可能唷

例如:內容涉及意圖影響民生必需飲食物品價格、誹謗他人名譽或與傳染病流行疫情相關等訊息者

將可能有刑法第251條第3項、刑法第251條第4項、刑法第310條與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問題唷!


⚖️刑法第251條第3、4項:「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,而散布不實資訊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,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
⚖️刑法第310條:「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」

⚖️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:「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,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
總歸來說,法律問題多樣多變

所言所行都需要多加思考才行

若有相關法律疑難雜症也歡迎留言或私訊來電討論唷😘


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

「謠言止於智者!勿因任何新聞訊息而感到慌張,讓我們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多運動,一起抵抗武漢肺炎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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